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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播室安全规定
2021-02-04 11:09  

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演播室,必须遵守演播室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。

二、使用者不得擅自私接、移动、拆卸、改动各种设备、线路和参数。室内各种设备设施严禁私自带出室外或挪为他用。

三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做好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,确保实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,保证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。

四、演播室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,严禁私接或存放非实验室配置设备或物品,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,严禁私接乱拉电源,严禁吸烟、随意粘帖、乱涂乱画。

五、管理人员要确保使用人员和演播设备安全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雷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要定期进行设备、线路、门窗、水电等安全检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。

六、管理人员须监督室内卫生状况,及时清理各种垃圾,及时整理各种设备和物品。使用完毕,要对室内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切断各种电源,关闭门窗,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。

七、遇到紧急情况要冷静处理,迅速采取措施,必要时及时向安全管理处报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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